公开指南

旗帜使用规范

适用读者:团支书、组织部

  • 规格:日常合影一般使用三号旗(192 cm × 128 cm)。
  • 优先顺序:党旗 > 团旗 > 校旗 > 院旗 > 青马班旗。
  • 摆放位次(以面对旗帜的方向为准,即观众视角):
    • 两面旗:优先级较高者居左;
    • 三面旗:优先级最高者居中,次高者居左,最低者居右。
  • 拍摄要求:
    • 现场出现的每一种旗帜组合,都要单独拍摄(如:党旗+团旗、党旗+团旗+校旗等);
    • 安排站位时,任何人、物都不得遮挡旗面,确保每面旗帜完整入镜。

旗帜摆放与合影示例(一)

旗帜摆放与合影示例(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