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指南 旗帜使用规范¶ 适用读者:团支书、组织部 规格:日常合影一般使用三号旗(192 cm × 128 cm)。 优先顺序:党旗 > 团旗 > 校旗 > 院旗 > 青马班旗。 摆放位次(以面对旗帜的方向为准,即观众视角): 两面旗:优先级较高者居左; 三面旗:优先级最高者居中,次高者居左,最低者居右。 拍摄要求: 现场出现的每一种旗帜组合,都要单独拍摄(如:党旗+团旗、党旗+团旗+校旗等); 安排站位时,任何人、物都不得遮挡旗面,确保每面旗帜完整入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