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团¶
团员发展的过程包括:符合条件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,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、培养考察,确定发展对象,新团员的大会表决、审批、宣誓、教育等环节。
提出入团申请¶
入团条件
- 年龄在 14 周岁以上,28 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。
- 承认团的章程。
- 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。
- 执行团的决议,按期交纳团费。
提交入团申请书
- 入团申请书 ≠ 入团志愿书。入团申请书是同学自愿提交的书面申请;入团志愿书是正式入团前才填写的表格。
- 请尽可能在每期团课开始前的统一收取时递交(交至本班团支书处,由团支部汇总报送院团委)。
- 如错过统一收取,入团申请书平时也可直接递交至院团委,但可能无法纳入当期团员发展计划,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。
- 书写要求:
- 手写,使用黑色签字笔。
- A4 大小的工大信纸(红色、黑色均可)。
- 800—1200 字。
- 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通知规定的时间。
- 入团申请时间原则上以申请书落款日期认定,但仅限申请书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至学院团委的情形;逾期报送不得按原落款日期追溯认定。
- 示例:某团支书于 12 月向团委报送一名同学的入团申请书,落款时间为 9 月 30 日,则该“9 月 30 日”不予认定。


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¶
- 入团申请人经团组织按规定程序确定后,成为入团积极分子。
- 成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为入团申请书的有效落款时间。
参加团课¶
- 学习要求:入团积极分子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,须累计完成 8 学时团课学习。
- 课程安排:每次团课 2 学时,每周 1 次,每学期共 4—5 次,连续开展约 5 周。
- 开课时间:每学年开设两期,秋季学期 9 月、春季学期 3 月开课,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。
- 学时管理:在电气工程学院参加的团课学时累计计算、长期有效、不清零。
确定发展对象¶
团员发展一年两次,第一次 5 月,第二次 11 月。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。
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
入团不要求志愿服务时长。
- 思政课考评优良。
- 团课学习满 8 学时。
- 成为入团积极分子到成为发展对象间隔至少 3 个月。
支部大会表决及团籍取得¶
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成为团员、取得团籍、计算团龄、交纳团费。